物业公司将80名业主告上法庭?南山区人民法院巧解双方矛盾

2024-02-26 00:15作者:周晓媛来源:基层治理日报编辑:申于诚

近日

深圳市某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发生口角之争

原因是小区多位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收到立案申请后

立即启动涉众纠纷化解工作机制

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

最终调解双方矛盾,成功和解

我们一起来了解事件详情


事件详情

物业、业主因物业费起纠纷

南山法院调解员巧解双方矛盾

☛事件起因

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一直是经久不衰的话题。奥一网·基层治理日报记者了解到,深圳A物业公司为某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但小区多位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多次催缴无果之下,A物业公司诉至南山区人民法院,要求80位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滞纳金。

南山法院收到立案申请后立即选派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3名骨干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开展纠纷化解工作。

☛调解过程

为更好的调解矛盾,调解小组专程赶赴物业公司进行现场沟通。

“小区里垃圾没处理,电梯维保断断续续,绿化做的不好,消防也不到位,大家住着不舒心,这样的物业服务我们都不满意。”几位业主纷纷向调解员“倒苦水”。

在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后,调解员首先对物业公司服务工作的不易表示理解,然后详细反馈业主们的真实想法以及对物业服务的不满之处,引导物业公司换位思考,指出业主拒缴物业费背后都是“想有个安心的居住环境”。

纠纷调解现场

在调解小组的引导下,物业公司让步了,但业主们却并不全都“买账”,仅有24位业主按照物业公司提出的方案支付了拖欠的费用。

☛调解结果

僵持之际,调解小组想到了涉众纠纷化解规程中提到,针对系列纠纷中调解不成的案件,可以通过首案示范判决明确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标准,帮助当事人树立裁判预期,进而引导案件快速化解。

判决结果很快出来了,法院经审理认定,业主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物业公司未按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依法判令业主按照约定支付拖欠的物业费。


物业公司代表向法院工作人员赠送锦旗表达谢意

科普时间

什么是示范判决?

是指在处理群体性证券期货纠纷中,选取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通过发挥示范判决的引领作用,妥善化解平行案件的纠纷解决机制。

该案是南山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能动司法化解涉众纠纷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南山法院持续推动构建“1+4+8+N”分层递进诉源治理工作格局,通过“以情平气、以理服人、以判促调”“三步走”工作法,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促进案结事了。2023年,全年诉前化解纠纷16922件,诉前调解成功率40.6%,推动全区万人成讼率同比下降4.98%,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原标题:催缴无果!深圳一物业公司将80名业主告上法庭,判决结果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