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小区拟聘物业,有业主指被诱导投票!街道办回应

2024-02-29 14:40作者:李姗姗来源:奥一新闻编辑:王河峰

日前,家住深圳市龙华区

美丽365花园小区的业主

向奥一新闻记者反映称

该小区在进行业主大会相关议题投票过程中

不少业主被一份印有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LOGO样式的

投票指引图误导投票

其质疑该投票指引图系小区业委会所发布

有诱导投票之嫌

对此,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2023年9月6日至9月25日,美丽365花园召开2023年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就“是否同意聘请现物业公司即深圳市万厦居业有限公司,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4项议题进行投票,期间有业主在微信群内发布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LOGO样式的投票指引图,经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核实,业主委员会未授权该业主发布投票指引图,且暂未发现该业主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另外,经对2023年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议题进行审核,未发现议题内容存在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形

市民投诉

业主大会期间被误导投票

公开资料显示,美丽365花园位于深圳市龙华区东环二路与三联路交会处,建成于2002年,由深圳华兴实业有限公司开发。

业主高女士反映称,去年九月份,小区新一届业委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就是否同意聘请现物业公司即深圳市万厦居业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4项议题进行投票,期间有业主在小区群里发布了一份印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LOGO样式的投票指引图,不少业主以为是政府部门要求进行如此操作,便按此指引进行了投票,事后经部分业主提醒方才发现,此指引图非政府部门发布,其认为该图有冒充政府部门、诱导投票之嫌,并质疑是业委会所为

根据高女士提供的投票指引图显示,该图右上角带有“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LOGO样式,下附从“业务办理”到“提交投票”的具体操作指引。奥一新闻记者注意到,“议题一”旁标注有“不同意”字样,“议题二”至“议题四”旁标注有“同意”字样

“议题细则很多,大家没仔细翻阅,看到投票操作指引上有市住建局的标识,本着对政府部门的信任就照着指引投了不同意议题一,其余的都投了同意,后来有业主提醒不是市住建局发的,我们才发现好像被误导了。”

据高女士介绍,第一次业主大会四项议题主要内容涉及现物业公司的续聘及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修订小区管理规约、修订小区共有物业和业主共有资金使用与管理办法、修订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对于第一次业主大会议题内容,该小区业主游先生表示:“业委会发起业主大会主要是为了换物业,但我们觉得现在的物业管理没问题,而且8毛钱的管理费现在上哪里找?换新物业肯定要涨价了。”

与此同时,游先生还对议题中列出的几项细则表示质疑——

“新修订的细则里面有提到,小区每年要花费24万元左右用来支付业委会成员津贴、执行秘书聘请费、律师费等。在大家看来,共有资金应该用于小区环境等方面建设,支付一定工资给业委会成员也可以理解,但是一年支付20多万元未免过高,小区也没什么官司可打,为啥每个月要固定聘请律师?”

游先生说,第一次业主大会部分议题内容有损业主权益且不利于小区建设,认为此次投票应作无效处理,要求业委会重新进行投票并修改相关议题内容。

随后,奥一新闻记者致电美丽365花园小区物业,当记者询问相关情况时,接电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业委会

投票期间已作提醒

大部分业主对物业管理状况不满意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2月4日,奥一新闻记者联系到美丽365花园小区业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物业服务前期合同是2008年开发商和物业签订的,有效期5年,“这个前期合同明确写着业委会成立后需另外签订物业合同,但是直到目前物业都没有与业主方签订,因此当务之急是重新签订正式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于是否续聘现物业深圳市万厦居业有限公司的议题,当时选择不同意的业主票数为67.77%,超过半数。”

针对第一次业主大会投票指引图一事,该工作人员表示——

“投票期间我们有提醒业主切勿公开个人投票信息,大家可根据个人意愿自由投票。投票期间我们都不知道这张图,公示期间也没收到任何关于这方面的投诉,后面相关部门过来调查我们才知道的,调查结果是此事与业委会无关。大家做任何决定前都是经过思考的,不可能因为个别业主反悔投票就重来,现在第二次业主大会也已经召开,其中一项议题有关新物业招标,短短三天就有超过一千户业主投了同意,大部分业主对小区物业当前的管理状况不是很满意,迫切希望去改变。”

对于每月开支问题,该工作人员称,目前包括物业合同的拟定、新物业招投标等事宜,需要聘请法律顾问,因此律师费这一项开支暂定一年时限。“当前业委会所有经费都是自行筹集的,有时候还需要自掏腰包,近几个月花费大量时间顶着各种压力去推动业主大会不容易。”其认为业委会方面需要一定的津贴作为基本办公费用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

投票指引图非该小区业委会发布

第一次业主大会议题也未违反有关规定

针对此事,龙华区龙华街道办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经了解,2023年9月6日至9月25日,美丽365花园召开2023年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就“是否同意聘请现物业公司即深圳市万厦居业有限公司,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4项议题进行投票。期间有业主在微信群内发布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LOGO样式的投票指引图,经向小区业主委员会核实,业主委员会未授权该业主发布投票指引图,且暂未发现该业主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另外,该工作人员表示,龙华区主管部门和龙华街道经对2023年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议题进行审核,未发现议题内容存在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形。根据《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认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了业主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业主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该工作人员表示,为保障美丽365花园业主大会依法依规开展,在2023年第一次业主大会召开前和会议期间,龙华街道积极介入,约谈业主委员会负责人,提醒业主委员会主动作为,及时提醒广大业主正确行使投票权。同时,在部分居民反映诉求后,龙华街道主动听取业主诉求,多次搭建沟通协商平台,组织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诉求业主及物业服务方召开协调会议,对小区业主大会议题等问题进行协商。下一步,街道方面将继续跟进美丽365花园业主大会进展情况,在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推进小区业主大会、物业服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接诉即办 · 第87期

接办单位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办事处

总体评价

72分  

介入速度 16分

理由:接到情况反馈后,该街道办介入了解并予以回复。

处理进度 19分

理由:该街道办逐一回应小区业主提出的疑问。

处理效果 18分

理由:对于小区业主所诉情况,该街道办称投票指引图系某业主所发布,暂未发现该业主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另未发现议题内容存在违反《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情形。下一步将继续跟进美丽365花园业主大会进展情况,在区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推进小区业主大会、物业服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奥一基层治理研究员评价 19分

理由:作为维护业主权益的“代言人”,业主委员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近年来,小区业主与业委会之间的矛盾却时有发生。街道办作为优化社区治理工作的重要角色之一,在日常工作中应根据各小区不同情况,协助相关各方更好沟通,积极做好业委会培训和指导工作,督促物业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的合法权利,提升居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