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未成年人游戏退费标准来了!明确划分各方担责比例

2024-05-29 20:05作者:林思思来源:奥一新闻编辑:王河峰

未成年玩家游戏消费能否退费?退多少?各方责任怎么界定?游戏行业首个完整的消费管理规范可解答这些问题。5月2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服务消费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针对广受关注的未成年人游戏退费问题,该标准明确: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监护人等过错方应当根据各自过错情况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监护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承担各自责任。

中国互联网协会未成人网络保护与发展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黄澄清表示,全新发布的团体标准填补了业界空白,将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巩固防沉迷成果,助力游戏行业健康发展。

明确未成年人游戏退费责任比例

随着标准的发布,未成年玩家游戏消费是否退费,退多少,各方又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有了更加明晰的标准和参考依据。

据了解,用户以未成年人监护人身份发起投诉或申请退费后,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按规定核验其身份。核验通过且申请人符合退费标准后,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应按照法律有关“无效合同”的规定,将各自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

对于“返还”方式,团体标准援引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第一,已消耗或使用的增值服务等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减扣;第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过错”的界定,标准给出了相应参考场景以及建议责任比例。其中,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未接入实名认证系统,或未落实充值限额要求,导致未成年人超额充值的,将承担100%责任。

如果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已经依照法律法规,配置了防沉迷措施,是因为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限制,或监护人未充分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那么,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相关消费过程中,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情况承担对应责任,建议责任比例为30%~70%,并由监护人承担剩余责任。

监护人帮助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监护人提供本人或其他成年人的身份信息用于实名认证、提供已完成实名认证的本人或其他成年人的账号、帮助未成年人通过人脸识别等身份核验机制。

监护人未充分履行监护人责任等过错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监护人明知或应知未成年人存在绕过防沉迷限制而未采取有效监护措施,导致未成年人超额充值的,如未成年人使用爷爷奶奶等近亲属或其他成年人身份信息用于实名认证、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租售平台租赁或购买游戏账号、未成年人与其他成年人共享游戏账号等;监护人未妥善管理本人银行卡、支付账户、支付密码等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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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种情形下,建议监护人按照过错承担30%-70%的责任,若是重复出现多次或多种过错行为,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如故意帮助绕过人脸识别等核验手段、因同一未成年人重复消费或同一家庭多个未成年人消费而多次申请退款、长时间怠于履行监护责任和注意义务(如所涉消费距申请时长超过一年等)等情况,监护人可能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金额作出限制

标准提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未成年人消费管理的相关机制,包括流程管理机制、金额管理机制、提示管理机制、投诉与退费处置管理机制等。

其中,对于未成年人的消费金额管理,标准提出,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付费产品与服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消费上限的规定,合理限制未成年人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月累计消费数额。同时,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应向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付费服务。

针对8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用户,同一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针对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同一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聚焦解决未成年人网络消费问题

据了解,该标准聚焦解决未成年人网络消费问题,致力于为网络游戏消费管理领域提供相关参考。其次,在标准编制过程中,牵头方与相关法院、相关检察院等司法机关进行了充分沟通,对标准落地的可行性进行了评估。

中国互联网协会未成人网络保护与发展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黄澄清表示,团标出台的背景在于目前存在个别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对推动网络游戏防沉迷工作心存侥幸、搞变通,还有大量监护人对个人身份信息保管不善、甚至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成年人身份信息破坏网路游戏防沉迷系统的情况,最终将矛盾集中在退费。

团体标准的出台厘清了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与监护人的责任,为网络游戏中未成年人消费管理提供了一套完整的规范参考,有助于游戏行业守住未成年人防沉迷的“护城河”,继续健康发展。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姚志伟表示,该标准的推出,为未成年人及家长主张权益提供了规范路径,为企业响应退费诉求提供了处置模板,使企业在面对退费纠纷时“有章可循”,处理更为规范化、合理化,有利于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采写:奥一新闻记者 林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