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果心切果农架网防鸟 守护生态网格员拆网护鸟

2024-07-23 12:28 作者:王泽权 黄志伟 来源:奥一新闻 编辑:王河峰

鸟类是人类的朋友,非法捕鸟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可能触犯法律。近日,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网格员在辖区巡查时发现辖区一果林非法架设捕鸟网,于是向社区民警通报,并对非法架设的5张捕鸟网进行拆除。

7月19日下午,西乡街道固戍社区网格巡查中队、中心督察队组织网格员在辖区开展台风防御巡查时,发现边防山一处荔枝林布设了很多防护网,于是上前查看。

巡查小组检查发现,数根长长的竹竿撑起一张张大网将荔枝林包围起来,每张网大概有3米高、30米长,网眼细密、网线纤细,肉眼几乎难以看清。网格员近距离观察发现,网上缠挂了10余具野生鸟类、蝙蝠尸体,有的尸体已经高度腐烂,难以辨认。

由于涉嫌非法捕猎,网格员立即打110电话报警。接报后,社区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架设防护网只是为了保护荔枝不被鸟类啄食,这也不可以吗?”面对民警询问,林场主人说出了心中的疑问。对于林场主人的行为,社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进行普法宣传,认真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非法捕猎野生鸟类涉嫌违法犯罪。

随后,网格员联合社区民警对非法架设的5处防护网进行了拆除。

西乡街道网格综合管理中心提醒广大群众,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捕杀、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均属于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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