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技企业加速出海、品牌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网络评价体系正在遭遇新的挑战。
6月17日,深圳科技企业影石(Insta360)中国区负责人袁跃发布长文称,公司近期在多个社交平台遭遇异常负面评论。其披露称,在24小时内,多个平台出现1490余个特征高度相似的账号,集中发布内容雷同的负面信息。同时,袁跃在另一篇长文里提到通过多方取证,“6元一次”网络水军的作业流程也被呈现出来。

这一事件再次引发外界对网络水军、灰黑产分发链条以及商业评价失真的关注。当消费者真实评价与疑似有偿发帖、批量控评混杂在一起,受影响的不只是某一家企业的声誉,也包括普通消费者对网络信息的信任。
廉价接单:6元一次的“网络水军”任务
袁跃发布长文显示,有网友发现相关评论区发现疑似招募水军的信息后,缴纳20元后可以加入相关接单群组,并留存了部分聊天记录和任务截图。通过这样的方式,袁跃称已经识别了2000多个黑水军联号,2025年12月以来。多个水军团伙被立案调查,多名嫌疑人被抓获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相关材料显示,群内曾出现针对特定企业的负面文案发布任务,单条报酬约为6元。
袁跃发布的长文显示,一名博主在产品Luna Ultra上市前就发布产品的负面测评,并在评论区公开承认这一条是广告、让想同样接广告的人私信他。热心用户私信他并交了“20块”中介费之后加入了“黑水军”群聊。
上游的“网络水军”负责人在一个群发布任务,让能接单的人发起接龙,还让账号“主页内容太少”的人赶紧发两条帖子、增加真实感;又在另一个群发布黑帖的标题、文案和视频素材;最后在第三个群给参与发黑帖的人发红包。每个人酬劳仅6元。

从这些经历看,疑似网络水军链条不仅可能影响企业商誉,也可能通过兼职招募、垫付投流等方式,将普通网民卷入其中。
MCN与中介:疑似有偿内容如何被分发
在上游需求方与下游发帖账号之间,MCN机构、公关中介、矩阵账号等环节,可能成为相关内容流转的重要节点。
在2025年底影翎全景无人机上市时,相关负面内容发布需求曾流转至一家MCN机构,该公司相关人员表示,对方提出合作要求,并且发送了诸多关于影石的文案,标题统一为:“影翎A1首战遇冷,早期用户反馈集中出现,市场情绪趋于平稳”,内容涉及飞行体验差、质量有问题、画质不符合预期等等。
并且首批明确安排的5个数码科技类矩阵账号参与发布,甚至之后还进行了追加。
事发后,该机构负责人自称是在“高铁上信号不好”“催得急”的情况下,手下员工“没有仔细审核”而导致的误接单。
然而,根据相关人士提供的内部沟通记录与任务排期材料显示,该发布过程存在明显的标准化流程:上游统一制定文案,MCN机构负责账号矩阵调配,并实时跟进评论反馈与链接状态。
需要指出的是,针对相关材料所反映的具体责任归属,目前仍有待平台、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进一步核查。对于媒体而言,更值得追问的是:当有偿发布、矩阵传播、负面营销与普通用户评价混杂在一起,平台应如何识别异常传播,企业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近年来,这类针对企业的“负面营销”现象正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态势。从新能源汽车行业到消费电子领域,多家头部企业都曾公开遭遇过有组织的“流量围猎”。
例如,据公开报道,2025年下半年,多家车企先后报警,称旗下品牌在多个平台集中涌现出大量高度同质化的负面内容。警方后期的侦查结果揭露了此类操作的“冰山一角”:相关团伙通过技术抓取关键词,利用AI批量生成低质、雷同的贬损性文案,并操控数千个账号矩阵进行“串联式炒作”。
法律界定:警惕“网络蝗虫”切断创新生态
面对网上铺天盖地的负面声浪,如何界定“消费者正常评价”与“有组织的商业诋毁”?
法律实务界给出了清晰的答案。深圳资深律师陈婷律师指出,《民法典》保护为公共利益实施的舆论监督,但捏造、歪曲事实或未尽合理核实义务的行为除外。“商业‘黑水军’绝少是发自内心不喜欢某个品牌,更多是计费收钱的作恶。”
陈婷将这类灰黑产形象地比喻为“网络蝗虫”:“它们呈现出特定有害的特点,如同蝗虫一般数量庞大,啃食企业商誉的速度极快,而企业想要修复这种被破坏的‘庄稼’,难度和成本极高。”
更深层的破坏在于对市场机制的扭曲。优秀的创新企业通过好产品吸引消费者,消费者的真实反馈再启发企业优化迭代,这本是一个互利的循环。一旦放任“网络蝗虫”刷出海量虚假评价,不仅严重干扰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决策,更迫使企业将宝贵的研发资金与精力耗费在无休止的维权上,最终切断了整个产业良性创新的土壤。
治理破局:呼唤“敏捷响应”与“穿透式惩罚”
随着AI技术的深度介入,网络水军的治理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特聘教授张志安指出,黑水军已经进化到“人机共生”的阶段。他们利用机器生成内容,盗用真实身份注册,还能精准迎合和裹挟当前的社会焦虑情绪,用似是而非的断章取义来带节奏。
面对这种技术催化的隐蔽黑产,传统的社会治理模式亟须升级:首先是平台责任的“敏捷化”, 张志安呼吁,平台不能仅靠传统的“非举报不受理”被动应对。针对网络上非正常涌现的、高度集中的技术性负面内容分发,平台应当建立“热点驱动型的敏捷治理”机制,承担起更大的防范与阻断责任。
其次是营商环境的“开放生态”,在维权响应机制上,部分民营企业仍处于弱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监管部门需建立更多下沉的协商沟通机制,让创新企业在遭遇黑水军围剿时,拥有畅通的“诉苦通道”和高效的权威支持。
最后则是法律震慑的“穿透力”,只要幕后买单者的违规收益远大于赔偿成本,黑水军就无法绝迹。“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陈婷律师建议,应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加大“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力度,并穿透企业外壳,由购买水军的商事主体及其“实际控制人”连带承担高昂代价,以此形成实质性震慑。
商业竞争的终局,应当是对决于实验室里的技术突破和货架上的产品实力。如果不将藏匿在暗处的“6元黑产”连根拔起,每一家踏实创新的中国企业,都可能成为下一个受害者,而整个社会也将被迫为崩塌的信任买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