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买卖对公账户乱象:六千一套可保售后,批量高薪招法定代表人

南都即时
原创2020-01-05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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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联手惩戒贩卖个人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的行为。南都记者注意到,对于出租、出借、出售和购买银行卡或企业对公账户的个人,该文件中首次提及,将把涉事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此前已有针对此类行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曾表示,大量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反映出,当前不法分子转移诈骗资金使用的账户,出现从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特别是单位支付账户转移的趋势。

所谓对公账户,即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是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办理结算业务的账户。多地警方破获的案例显示,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相比于个人账户,对公账户的欺骗性更强。此外,查询、冻结对公账户转账支付等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成本。

近年来,多个相关部门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买卖企业对公账户违法犯罪活动。然而,监管不断升级之下,仍有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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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公然进行对公账户买卖。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作为支撑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链的重要一环,网络上遍布大量打着“对公账户买卖”旗号进行违规交易的个人及网站,售价最低6000元一套。大量公然贩卖的对公账户从何而来?南都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对公账户买卖甚至呈公司化模式运营,先高薪招募“无不良记录”的自然人去注册公司,随后有专人带队办手续批量开设企业对公账户,然后再将这些对公账户层层加价转卖,有的还保证这些对公账户“安全”。

黑产:6000元可购对公账户“八件套”,公司化运营

监管趋严的背后,买卖对公账户仍然屡禁不绝。

以“对公账户购买”等为关键词,南都记者搜索到大量售卖企业对公账户的网络页面。有的网站公然打出“出售企业对公账户”招牌,有的则不直接在站内交易,而通过留下微信、QQ号码等方式引流后交易。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一家名为“装X装饰”的网站上,网站主页打出室内外设计、装修的宣传语,网站子类目却赫然写着“对公账户购买”“出售银行全新账户”,并留下联系方式。另一家网站表面上是代办中介,主页介绍中称,提供“开立公司基本账户、一般户”服务,服务周期为5个工作日,并写明所需材料。南都记者向其咨询开户事宜,对方表示,还可“出售各地区的公司网银盾、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等。

“对公账户‘八件套’,6000元一套”。南都记者联系上一名“公户”卖家,其称,“八件套”包括对公银行卡、相关公司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对应网银U盾、银行预留手机卡等。

该卖家告诉南都记者,所出售的对公账户“八件套”都是全新开办或刚开不久的。“我做这个六七年了,平时买的人不少。”该卖家介绍,很多公司买来转账收款。南都记者对账户的安全性提出质疑,该卖家则声称,“可以保证一年以上没问题”。

“大量出企业对公账户,全套资料齐全,一手货源。”另一名对公账户卖家告诉南都记者,其不出售个人银行账户,做的就是对公账户“八件套”的生意。“第一次我先卖给你一两个,等多合作几次没问题之后,我还可以给你供更多的货。”该卖家给出了每个6500元的报价。

对于账户安全性,该卖家声称,购买三个月内一旦出现问题,其可以让这些开办对公账户的法定代表人本人去解除。“我们公司是财务带队、带他们本人去开办账户的,开账户之前,我们会扣一笔押金下来,要保障三个月之后没问题,才会结给他们。”该卖家告诉南都记者,通过这样预扣押金的方式,一般很少出现不能用的现象。“如果账户不能用,这些法定代表人拿不到钱。”

链条:以“兼职”为名批量招募法定代表人,转卖给他人开设对公账户

南都记者查询各大商业银行企业对公账户开户流程得知,相比于个人银行账户,企业对公账户的申请流程和管理更为复杂,至少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公司公章等。且在开户过程中,法定代表人至少需要亲自到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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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卖家称长期提供大量法定代表人。

那么,大批量用于诈骗的对公账户从何而来?南都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非法买卖对公账户产业链的上游,有专人负责招募法定代表人、临时法定代表人等,有的甚至发布在正规兼职、招聘网站上,通常日薪数百元。这些“兼职”往往不需要任何技能,仅需基本身份证件。高昂的报酬之下,有人不惜多次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

“深圳招聘代理法人代表(即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1名,1000元日结。”“东莞招法人代表(即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见面就给钱。”“招长沙法人(即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4000来两个。”……南都记者在招聘网站、贴吧等途径搜索出很多以兼职为名,招募法定代表人的帖子。

一则招募长沙法定代表人的帖子中这样介绍招募缘由:因业务需要,招募临时法定代表人注册公司(注册网店用)。南都记者以应聘者身份联系该发帖人,对方仅询问了年龄、以前名下是否开过公司等,了解到南都记者系成年人、名下无开公司记录等信息后,便表示可以前去兼职,工资日结,一天800元,需要两天时间。

“拿身份证来就可以,我们有专人带你去办理。”南都记者询问是否合法时,对方表示,招募的是临时法定代表人,用南都记者的身份信息注册公司后一般几个月后就会注销,“对本人没有什么影响”。

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在非法买卖对公账户黑灰产链条中,这些法定代表人招募者承担着中介的作用。一方面以高薪日结为诱惑吸引兼职者,另一方面,使用兼职者的个人信息注册公司、开设对公账户后,便将其成套资料打包出售,层层加价转卖给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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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对公账户黑灰产链条中,有中介负责招募、出售法定代表人。

“大量法人(即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资源出售,纯白户,可开公司对公账户,需要的联系”。南都记者了解到,所谓“纯白户”,即名下没有任何不良记录,此前并未注册过公司、未担任过法定代表人者。

南都记者联系上一名出售者,其表示“长期提供到场法定代表人”。该卖家告诉南都记者,其提供的全都是没有开过公司的“纯白户”,“开过的风险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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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网站上出现招募代理法人代表(实际为“法定代表人”)的帖子,日薪千元。

该卖家表示,其将资料做好之后会把人带到银行,即为“到场”,再由买家自行办理开户等业务。该卖家称,根据到场所需的不同时间,价格也不同,以到场10天为例,每个法定代表人目前售价4500元。“法人代表(即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到场之后,不管你做什么,开多少户,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做完就可以了。”

上游有人主动出售个人身份信息,一次价格数千

这些专门出售自己的个人信息、充当法定代表人的人从何而来?

南都记者向上述卖家咨询如何在广州开对公账户,对方表示其所安排的法定代表人均来自哈尔滨,前往广州的食宿、交通等费用需由买家负责。

“做这个(法定代表人)的越远越好,我们也有广州的人,但不会让他在广州做,为了安全。”该卖家还表示,买家需要在哪里开户,其招募的可代开对公账户的法定代表人就可以前往指定地点。此外,其称提供的均为“不知情法人(即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即并不知道所出售的法定代表人信息真实用途是什么。

上述卖家告诉南都记者,“质量可以保证,最紧缺的时候我们给到过7500元一个人,现在快过年了,他们也比较缺钱,4000块也可以接。出了问题我们都会负责的。”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年关将至,甚至有不少人主动出售自己的身份信息为他人的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

“谁还要法人(即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2020年1月2日,南都记者联系上一名主动为他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网友。该网友称,其来自贵阳,名下已有4家公司,均为上个月刚刚开设,其可以提供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并“到场”,注册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进而开设对公账户。“之前是在贵阳开的(对公账户),我做法人(即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3500元工资,开了4个对公账户。”该网友告诉南都记者。

事实上,用自己的身份信息为他人作法定代表人、办银行账户暗藏极大法律风险。南都记者梳理发现,在多地警方曾披露的虚开发票案、电信网络诈骗中,都出现了利用兼职者身份信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涉事者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济南警方2019年12月披露的两宗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以“招兼职”“贷款”为幌子,诱骗大学生、社会市民成立空壳企业对外虚开增值税发票,两起案件虚开发票超13亿元。济南市税务局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大学生一旦被骗担任了类似“空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就要承担该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税务风险和法律责任。不仅要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此外,被犯罪分子利用其个人信息作案后,将会给自己在征信系统中留下不良记录,对生活、工作均造成负面影响。

案例:高价收购银行卡、对公账户偷运至境外电诈窝点

南都记者获悉,企业对公账户走账金额大,查询冻结支付相对困难,此外,查询企业对公账户需涉及开户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等多项环节。近年来,不少不法分子盯上对公账户的这些特点,通过上述黑灰产业链,利用对公账户作为其流转涉案资金的途径,以躲避监管打击。

这些来历不明的对公账户有何用途?2019年7月,南都记者曾发布微信小程序商店乱象及相关黑灰产调查,其中便涉及网售开通小程序所需的营业执照、对公账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息等黑灰产。

违规注册开通微信小程序,仅是庞大对公账户非法买卖交易中的冰山一角。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企业对公账户越来越多地被不法分子利用。

据公安部消息,2019年4月28日,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侦破特大向境外贩卖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案,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631名,缴获银行卡11220张、企业对公账户1886个,查扣一大批手机卡、U盾、公章等涉案物品。南都记者获悉,这是近年来公安机关抓获贩卡人员和查扣银行卡数量最多的一次集中打击行动。

经查,自2018年以来,数个藏匿在菲律宾的犯罪团伙通过互联网发布广告,大肆招募我国在校学生、城市务工人员等卖卡人到各银行开办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买卖双方在网上达成交易意向后,卖卡人到银行实名办理银行卡或者注册公司后办理企业对公账户,然后邮寄到广西崇左的犯罪嫌疑人蒋某杰处。买卖双方通过微信或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完成交易。

其中,银行卡“四件套”包括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U盾,一般每套500至1000元,经层层转卖加价,最高可以卖到每套3000元。企业对公账户相关材料包括对公银行卡、U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银行申请表、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章程等,每套8000至15000元。

犯罪嫌疑人蒋某杰在广西崇左源源不断地收到全国各地寄来的银行卡后,通过境外犯罪集团安排的接货人员偷运出境,经越南、菲律宾等地,最终流入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

严惩:惩戒不断升级,出租出借出售购买对公账户将记入征信

针对大量企业对公账户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多个相关部门近年来均严厉打击。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2019年3月28日,央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对买卖账户等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

通知称,银行和支付机构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组织上述行为、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这意味着,在5年之内,受到惩戒的相关个人不能使用银行卡在ATM机存取款,不能使用网银和手机银行转账,不能使用支付机构提供的服务如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收发红包、扫码付款等。

近日,针对上述违规行为的惩戒再度升级。

2019年1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公安部联合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通知通报了前述公安机关侦破“3.26”特大贩卖银行卡和企业对公账户案,并认定602名个人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或企业对公账户。人民银行已将上述602名个人的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通过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发布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原有惩戒基础之外,该文件中首次将出租、出借、出售和购买银行卡或企业对公账户的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即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

通知称,即日起,对于公安机关认定的买卖银行卡、账户的单位和个人,人民银行将及时通过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交易风险事件管理平台将单位和个人的信息发布至银行和支付机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及时对买卖银行卡、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惩戒。

出品:南都新业态法治研究中心

采写:南都记者 詹晨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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