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湾有业主参选“筹委会”遭拒 答复:应履行业主义务

2021-04-29 00:00作者:吴进 王卫 刘贤沛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南都
近日,中山市南区街道金水湾小区多位业主爆料称,他们在报名参选金水湾小区业委会筹备组成员时,被城南社区居委会和南区街道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拒之门外”

回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提出,要优化业主委员会人员配置,街道负责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小组,加强对业主委员会人选推荐和审核把关。

回复3

“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南区街道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在回复中称,参与筹备组工作人员不参选业委会成员,是参照中山市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指引。拟订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确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属于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法定职责,如筹备组成员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不利于体现选举工作的公平公正。

回复还称,目前,中山市其他镇街也有在选举业委会时要求筹备组成员不得参加业委会成员选举的做法,这种做法与广东省、中山市相关政策并不冲突。该局和城南社区在与提交申请书的业主商议时,参加的业主认可此项要求。

  律师说法

  住建部规则没有限制参加筹备组人员不能竞选业委会

关于业主参选业委员的资格问题,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务部主任罗江民说,按照住建部《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31条第3项规定,要求业主没有违背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管理规约》中有按时缴纳物业费这一规定,若没有按时缴纳,这名业主就没有资格参选业委会成员。业委会筹备组的成员能否参与业委会选举,根据住建部规定,本人认为可以的,住建部规则没有限制参加筹备组人员不能竞选业委会。

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伟荣说,业主按时支付物业费,不但是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合同的契约精神,更是一种诚实守信的表现。而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更加需要体现一种表率、模范的作用。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应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因此,我个人认为,城南社区居委会将曾经没有按时支付物业费,以及私搭乱建的业主,排除在筹备组成员名单之外的行为是正确的。

统筹:南都记者 王卫

采写:南都记者 王卫 刘贤沛

摄影:南都记者 吴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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