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集中整治欠薪,查实的春节前全部清零!

粤法院去年追回欠薪16亿 3万多欠薪者上失信名单

2022-01-18 00:00作者:赵青 程小妹来源:南方都市报编辑:南都
  近日,南都记者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21年,广东法院共执结各类欠薪案件11.6万件,追回欠薪1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8.9%、3.9%,1.6万名欠薪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同比增长14.3%

  可自打入职以来,厂子就没有正式发过一次工资。实在熬不下去的韦先生跟老板借支了1万元工资,后又借支了5000元,然而9月份时,韦先生再向老板借支1万元时,却遭到了拒绝。回家之后,韦先生给老板多次打电话、发微信讨要未结清的工资未果。

  12月16日,韦先生向安顺市驻穗农民工服务站发出求助信息。12月22日,安顺市总工会向广州市总工会请求协助维权援助。广州市总工会随即委派了广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律师免费提供法律援助。12月24日,广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陈兰律师和广州工会工作人员,以及劳监部门工作人员,一起来到韦先生夫妻打工的那家工厂进行调解工作。经过努力,几小时后,韦先生的银行卡账户上收到了一笔8000元的汇款。从发出求助信息到讨薪成功,仅仅8天时间。

    广东梅州兴宁

警方为13名农民工追回欠薪

  2021年11月1日,梅州兴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案件线索,称梅州市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某,在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经营期间拖欠13名工人工资24万余元,请求公安机关查处。

  经调查,梅州市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陈某,按照合同规定应该支付冯某、邓某等13名工人工资24万余元。兴宁市人社局对陈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并阐明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但截至期满,陈某始终未按指令进行整改,支付工人劳动报酬。随后,兴宁市人社局以陈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向兴宁警方移送该案件。

  在法律的强大震慑力及办案民警的耐心劝说下,陈某陆续发放拖欠工人工资。

    广州

拒付劳动报酬 一老板被判刑一年

  近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判处被告单位广州某公司罚金5万元,判处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马某波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3万元,继续追缴被告单位广州某公司拖欠35名员工劳动报酬共计634005元,发还给各被害人。

  被告人马某波在侦查阶段及庭审坚称,其是因公司经营困难,没有支付能力导致无法正常发放员工工资,并非拒不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然而经查实,马某波名下曾有10辆汽车,其中有5辆在马某波到案后转卖给他人,其本人供认大部分购车费用是由公司支付。

  经查,该公司在2019年4月至9月期间经营正常且有收入,理应优先支付员工工资,但却长期拖欠。2019年11月收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马某波在公司有资产可以变卖从而支付工资的情况下,依然没有积极采取措施,反而是在侦查机关立案、其本人投案后才变卖公司汽车支付部分员工工资。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广州某公司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被告人马某波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该公司及马某波均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均应予以惩处,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数读

3243 2021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813件3243人,同比分别上升12.3%和12%。通过办案追缴欠薪约1.68亿元。

1382 2021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716件732人,提起公诉1256件1382人。

1244 2021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893件953人,同比分别上升55.3%和50.8%,不起诉1031件1244人,同比分别上升4.1%和5.3%。

  建议

    农民工应尽量选择有用工资格单位签劳动合同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社部门、住建部门等相关单位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建议农民工应尽量选择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荣芳

  支招

  遭遇欠薪如何维权

◎拨打统一的投诉举报与政策咨询电话12333

劳动者如果遇到欠薪问题,可以首先咨询相关政策,北京12333热线向社会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

◎直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

如果就是否欠薪及欠薪金额与用人单位存有争议,劳动者可依法向本企业、企业所在的街乡、园区或行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可依法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注册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依法提起诉讼。

  法规保障

  怎么存?存多少?返还吗? 详解《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

  工资保证金是什么?为何要出台这一规定?

  李新旺(人社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工资保证金是指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

  近年来,各地陆续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为遏制欠薪发挥了良好作用。但由于缺乏统一规定,各地在存储主体、存储比例、存储形式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使得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适从,有的还被层层加码增加了资金压力。为提供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环境,我们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制定了这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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