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专家彭伶提出,部分音乐涉及亚文化,可能会出现不适合青少年的内容,对于高中以下的孩子们,尤其是三观正在形成的初中生,接触这些还是早了一点,这个时候的引导非常重要。她提出应该根据年龄段来划分内容池。
音频隐蔽性强更需精准识别青少年用户
部分专家表达了对音乐乃至网络音频平台审核能力的担忧。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认为,一方面,不同于文字信息,未成年人接触音视频信息的门槛更低,产生不良影响的可能性更大。另一方面,音视频平台中,相对而言音频具有更大隐蔽性,父母、老师必须要去听,才能发现其中的不良信息。更重要的是,什么是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音频?这在当前标准比较模糊,这也导致有关平台在进行人工或者算法筛查时,面临标准不清晰的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田丰建议,平台需要提高对青少年用户的精准识别能力,通过实名制的方式限制青少年用户的权限,尤其是要把一些已经验证过的、优秀的音频、音乐内容传递给青少年,尽可能让他们接触不到违规的或者是不利于他们身心健康成长的内容。此外,音频平台应鼓励更多优质的内容生产者进入到青少年内容池的建设中,家长也要主动帮助孩子去选择适合他们内容,而不是将手机交给孩子后放任自流。
青少年模式应有可操作性评价指标
如何促进“青少年模式”良性运作?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少年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开元表示,应由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牵头,指导设计针对青少年的内容产品的行业标准。同时,制定和颁布“青少年模式”的可操作性评价指标,包括未成年人的身份识别、内容精选、推送模式和执行效果等。
张志安则认为,一方面,管理部门对青少年模式的落实细则和要求可进一步细化,另一方面,各类平台在优化青少年模式时要细致研究青少年的使用特征和行为模式,这既要靠平台的数据挖掘,也依赖开放持续性的研究。同时,还要真正重视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主体责任,主流媒体和社会各界也需持续聚焦该问题,形成共同关注的社会压力。
要在增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有效性上下功夫,网信部门将指导网站平台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专属内容池,加大优质内容供给力度,最大限度地压缩负面信息生存空间。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盛荣华
平台需要提升智能化技术、细化保护规则,家长也需要肩负起责任,在监管中引导孩子规避风险、帮助孩子积极运用平台。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教授张志安
部分音乐涉及亚文化,可能会出现不适合青少年的内容,对于高中以下的孩子们,尤其是三观正在形成的初中生,接触这些还是早了一点,这个时候的引导非常重要。应该做到内容分级,根据年龄段来划分内容池。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专家彭伶
平台需要提高对青少年用户的精准识别能力,通过实名制的方式限制青少年用户的权限,尤其是要把一些已经验证过的、优秀的音频、音乐内容传递给青少年,尽可能让他们接触不到违规的或者是不利于他们身心健康成长的内容。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田丰